一、受理范围
注册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且经国家、省、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认定的、申报时在有效期内的农业龙头企业,在2021年3月29日—2021年12月31日期间向金融机构贷款用于农业生产经营的,可申请贷款贴息扶持。
二、扶持措施
农业龙头企业向金融机构贷款用于农业生产经营的,按企业实际支付贷款利息的5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100万元。
三、申报时间
2022年6月30日至202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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