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山市支持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中府办〔2024〕30 号),根据《中山市支持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中山科发〔2026〕7号)相关要求,加快推进中山市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现开展2026年生物医药研发补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企业网上填报及审核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至6月30日。
二、补助方向和范围
本专题支持方向为生物药、化学药、现代中药、医疗器械等优势领域和细胞与基因治疗、合成生物、脑科学、核药、海洋生物医药等未来细分领域。具体支持内容如下:
(一)1类和2类新药的获准进入临床试验补助、完成Ⅰ期临床试验补助、完成Ⅱ期临床试验补助、完成Ⅲ期临床试验研发补助。
(二)二类、三类医疗器械及三类体外诊断试剂研发费补助。
本次补助仅限于所报新药和医疗器械在2024年10月9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研发费用。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为在中山市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二)申报单位未被列入科技违规、科研失信等失信名单,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
(三)申报单位可同时申报多个方向,需按不同要求提交材料。
(四)申报单位财务制度健全,实行独立核算,符合国家及地方信用管理相关规定。

四、新药研发补助
采用“分阶段、按比例”的后补助方式,资金由市、镇(街)共同分担(临床前研究、Ⅰ期/Ⅱ期临床试验补助,市与镇街按1:1分担;Ⅲ期临床试验补助,市与镇街按2:8分担)。单个企业每年累计获得临床试验补助最高8000万元(含分阶段、不分期项目)。
五、医疗器械补助
采用“分类型、按比例”的后补助方式,资金由市、镇(街)按1:1比例进行分担,单个企业每年累计获得医疗器械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含基础补助与额外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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