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南海区推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扶持奖励的通知(申报时间、条件)

2022-07-14 14:11
来源:佛山市南海区科学技术局

  一、申报对象

  (一)南海区内2021年通过 的企业;

  (二)南海区内2021年通过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的企业;

  (三)南海区内2021年满足持续开展研发创新要求的有效高企;

  (四)成功辅导南海区企业认定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服务机构;

  (五)申报2021年高企认定且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受理的南海区企业(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不重复享受该项奖励);

  二、申报材料(详见附件1申报指南)

  三、申报流程

  (一)秒付奖励流程

  本年度的 奖励和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奖励将通过佛山扶持通“秒付”方式进行拨付,请企业登录“佛山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网站进行申领,无需另外提交申报材料。

  (二)非秒付奖励的申报流程

  本年度的持续研发奖励、科技服务机构奖励、受理奖励按“线上填写申报表和提供佐证材料-提交至镇区审核”的模式进行申报。请企业登录“佛山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网站进行填写,无需线下提交纸质件。

  四、申报时间

  (一)秒付奖励的申报时间

   奖励和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奖励的秒付申报时间待定,将另行通知。

  (二)非秒付奖励的申报时间

  持续研发奖励、科技服务机构奖励、受理奖励的申报时间于2022年7月7日开始,企业首次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27日17:00,镇(街道)经发办初审截止时间是2022年7月29日17:00,区复核及终审截止时间是2022年8月31日,企业逾期未首次网上提交或被审核部门退回后未按时重新提交的视为放弃奖励。

  五、其他事项

  请各镇(街道)经发办协助通知辖区内企业及时申报奖励。
 

附件1.申报指南(2021年度).zip
161b3b124201effa10b94221d9baef95.zip (1.01 MB)
《佛山市南海区推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扶持奖励办法(2021修订)》(南府〔2021〕63号).pdf
8f1cd1bb0f2bcb530bb36f3668fb8d7b.pdf (251.1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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