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的通知》, 经企业填报材料、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专家评审等程序,初步确定2021年度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结果,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7月14日至7月20日,共7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制造业创新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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