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关于组织推荐“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市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牵头申报单位应为广州地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重点面向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企业,优先推荐与疫情防控和疫情科技攻关相关的企业(项目);
(二)项目市场应用前景好、可带动区域产业集群发展、对复工复产和促进就业有直接带动作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
(三)每家企业限报1项,项目承担和参与单位不超过2个,项目能够在1—2年内完成,内容不涉密;
(四)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注册时间应在2019年6月30日前,项目负责人为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国家和省级科技部门已经立项支持正在执行期内的项目不再推荐;
(六)申报单位对所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按照国家和省要求组织材料,填写项目基本情况表,打印书面材料盖章一式2份,于4月3日(周五)17:00前送交市科技局产学研处(地址:广州市政府大院4号楼东座811室),电子材料同时发送至leichaoxu@gz.gov.cn。
(二)申报材料包括:项目基本情况表、牵头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相关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研究报告、资质证明、获奖证明等)。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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