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公开遴选2020—2021年广州市健康医疗重大科技专项服务工作实施单位的公告

2020-09-04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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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拟公开遴选一家符合资质要求且有相应基础的单位负责开展广州市健康医疗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管理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项目征集起始日期

  2020年9月3日至9月9日(5个工作日)。

  二、承担单位的资质和业务要求

  (一)在广州市内依法注册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二)有符合要求的固定办公场所,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依法缴纳税收;

  (三)对健康医疗领域的特点以及该领域广州相关机构的情况有充分了解,对广州地区该领域的资源信息有丰富的数据积累及信息管理系统支撑,具备丰富的对广州健康医疗领域相关机构或健康医疗协同创新项目开展调研和项目组织实施经验(一般从事5年及以上),并出版过相应的工作报告,具有较强的服务能力、专业水平和良好的沟通能力,项目服务团队中有具备医学、药学、生物技术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委托事项的工作内容及工作要求

  委托事项内容:协助实施跟进广州市健康医疗重大专项项目及做好相关事务性服务工作。受委托开展广州市健康医疗科技创新重点领域方向调研工作,提出重大专项组织方式及管理机制创新思路,并根据有关要求组织开展广州市健康医疗协同创新重大专项实施成效梳理总结及成果对接推介宣传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一)开展广州市健康医疗重大科技专项需求调研,协助委托方编制重大专项申报指南相关的专家咨询等工作;

  (二)协助委托方制定重大专项管理的相关制度,提出符合健康医疗科技创新特点规律的重大专项组织方式及管理机制创新思路建议;

  (三)开展广州市健康医疗协同创新重大专项实施跟进工作,对广州市健康医疗重大专项实施成果进行梳理汇总,提交重大专项实施成效报告和组织协调工作报告;

  (四)做好广州市健康医疗重大专项成果的宣传、推介及医产金对接转化服务等工作。

  四、需提交的材料

  有意参与本项工作的单位需提交申请书(包括申请单位情况介绍),并附以下材料:

  (一)单位基本情况表(原件盖章,见附件);

  (二)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盖章);

  (三)完成同类项目证明,以及能证明本单位实力或能胜任本项工作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工作方案,包括项目工作安排、项目团队情况及人员分工、服务保障、预算明细、相同或类似的项目经验等;

  (五)其他可以佐证机构专业能力、资质、相关工作经验、业绩等情况的材料。

  五、工作经费

  人民币20万元以内(含20万元)。

  六、申请材料提交时间和地址

  以上书面材料(一式五份含电子光盘一份)密封后,请于2020年9月9日17:30前交至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农村和社会发展科技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市政府大院4号楼东座3楼313室,邮政编码:510030),逾期或不符合材料要求的不予受理。

  七、咨询电话:020-87564834(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八、其他

  市科技局将组成内部评标工作组择优遴选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与其协商拟定正式委托合同。

  附件: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doc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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