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2021年广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补助专题申报指南的通知

2020-09-04 11:52
来源:

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新驱动重点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广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后补助试行办法》(穗科创规字〔2018〕5号)和《广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穗科创规字〔2018〕6号)的相关规定,现启动2021年广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补助专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2021年广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补助专题共包括2项认定补助和3项评价补助。具体每个申报方向的支持对象、申报要求、补助标准等内容,详见申报指南。

  二、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单位按申报指南的有关要求,通过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sop.gzsi.gov.cn/,以下简称阳光政务平台)填报项目申报书并提交有关材料,经组织单位推荐、市科技局组织核实等程序后,符合条件的予以支持。补助结果以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官方网站公开为准。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注册。申报单位进入阳光政务平台按要求完成单位用户注册(新开户),获取单位用户名及密码。已有单位用户账号的不需另行注册。忘记用户名或密码的,请通过阳光政务平台的“忘记密码”功能或自行联系组织单位重置密码。

  (二)单位和申报人信息维护。单位用户登录阳光政务平台并完善单位信息,根据需要可创建申报人账号、密码,申报人用户登录阳光政务平台并完善个人信息。

  (三)项目申报。申报人登录阳光政务平台,选择相应的科技计划(专题)类别,在线填写申报材料后,提交至申报单位审核。

  (四)审核推荐。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确保申报质量,通过后提交至对应的项目组织单位。组织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推荐(申报单位如需修改申报信息可与组织单位联系,经组织单位网上推荐的项目不再退回修改)。

  四、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9:00,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0日17:00;组织单位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3日17:00。

  五、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过去5年内在申报和承担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企业作为申报单位,需要核实营业执照。其中,已经在市电子证照系统签发“电子营业执照”的,由市科技局通过市电子证照系统直接调取核实;对尚未在市电子证照系统签发“电子营业执照”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三)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四)阳光政务平台中申报书“申报单位基本情况”的相关内容从单位信息模块中自动读取,请各单位在申报项目前,尽早登录(注册)阳光政务平台填写完善,并确认“组织单位”是否准确。

  (五)申报单位应合理安排项目申报书填报时间,避免出现在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到期前阳光政务平台网络繁忙耽误申报。

  (六)申报单位在阳光政务平台提交项目申报材料后应留意项目状态,并注意提醒项目组织单位及时审核推荐。

  (七)项目申报受理和核实结果等信息可在阳光政务平台查询。

  (八)项目申报人及申报单位需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潜在风险。

  六、联系方式

  (一)技术支持。

  400-161-6289,83124014、83124035,其中申报单位注册审核请咨询83588204。

  (二)业务咨询。

  电话:83124162,联系人:翟尧杰

  (以上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附件:1.申报指南.pdf

     2.申报书.doc

     3.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受理点联系方式.pdf

     4.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操作指南.pdf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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