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调动和发挥农业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助推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潮州市农业技术推广奖奖励办法>的通知》(潮府规[2020]6号)精神,为做好2020年度潮州市农业技术推广奖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推荐
潮州市农业技术推广奖项目推荐实行归口管理制度,不受理个人申报和推荐,所有申报项目必须通过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和推荐。
二、项目申报
(一)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需要包括以下内容:
1.潮州市农业技术推广奖申报书;
2.县(含县)级以上主管部门的立项任务书(合同书);
3.科技项目验收证书(鉴定证书、审批文件等);
4.项目推广计划和技术方案;
5.技术推广工作总结;
6.生产应用效益证明、用户应用证明;
7.申报项目简表;
8.申报项目单位财务信息表;
9.其它有关材料。
(二)报送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和附件材料,A4纸打印,按顺序左边装订(胶装)成册,首页不另加封面,一式5份(其中2份为原件),于2020年10月30日前报送市农业技术推广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科),同时发送电子文档(项目简表、财务信息表)。
潮州市农业技术推广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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