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关于申报2016年度第一批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2016-03-16 10:57
来源:

各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翠亨新区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各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翠亨新区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中山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山科发〔2015〕95号)的要求,现组织开展2016年度第一批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方式
    2016年度第一批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主要扶持方式为事后补助。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为在我市行政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的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
    (二)申报资料要真实可靠,申报单位须对所有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三、申报方式
    2016年度第一批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通过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网(http://fczj.zs.gov.cn)统一申报。具体为点击本申报通知下面的“我要申报”按钮自动跳转到中山市科技业务在线申报系统进行操作。
    四、申报程序
    (一)注册。已在中山市科技业务在线申报系统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帐号进行申报和管理。首次申报的单位先注册单位信息,审核通过后可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
    (二)申报。各单位和申报人注册后即可通过网络提交申报书及相关材料。
    (三)推荐。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或市直有关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后,向市科技局推荐。
    (四)审核。市科技局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资料核查。
    五、申报时间与材料报送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16年3月15日至2016年4月15日下午17时;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市直有关部门网上审核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22日下午17时;项目经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后,打印书面材料报送到我局服务窗口(中山巿行政服务中心A区A60科技局窗口 ),书面材料(一式三份)报送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28日下午17时。
    六、业务咨询
    广东省科技咨询服务中心咨询服务部
    电话:020-62918343 13580397020
    联系人:李英连
    QQ:2851369701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东莞庄一横路116广东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十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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