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山火炬开发区新一代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火炬党政办〔2019〕22号)有关规定,经公开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2020年中山火炬开发区新一代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拟资助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2月8日- 12月14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若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火炬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提出。(受理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康乐大道31号管委会641室;联系电话:85337363;邮箱:873937371@qq.com)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注明联系方式;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未提供可查证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附件:2020年火炬开发区新一代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拟资助项目表.docx
火炬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
2020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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