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推动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穗商务函〔2020〕731号),我局现组织开展2023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专题(跨境电商方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申报指南印发如下:
一、申报时间
各申报企业严格对照申报要求,符合条件的于2023年2月1日前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2/guide/11440100007482575H3442118190006)进行电子申报,并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编制书面申报材料。
二、扶持标准
对于向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内仓库业主单位直接租赁仓库从事跨境电商业务,且面积超过500平方米以上的企业,按合同面积给予不超过10元/平/月的租金补助,单个企业每年可享受的市级财政补助额不超过150万元。
支持期限(租赁仓库时间)是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
三、申报条件
(一)依法注册登记并在广州从事跨境电商业务的企业。
(二)依据信用管理部门规定,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三)仓库地址需在广州市内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内,并且直接与仓库所有方签订租赁合同。
四、申报材料
(一)企业申请报告。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租赁仓库从事跨境电商业务开展情况等内容。
(二)企业申报承诺书(附件1)。
(三)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四)与仓库所有方签署的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的租赁合同(复印件)。
(五)仓租费用的汇款凭证及发票(复印件)。
(六)仓库所有方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无产权的,提供相关土地所有权、资产所有权及使用权说明(原件)及相关证照复印件。
(七)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在该仓库流转的货物的网购保税进口、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出口报关单(每月提供2份,复印件),以及报关单对应的明细单汇总表(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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