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科技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组织申报2021年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粤科函产字〔2020〕965号),为推进我市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建设,现转发省厅发布的通知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东莞市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
二、申报单位请在2021年1月25日17:00前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进行网上申报。具体申报要求见附件1、2。
三、联系方式:市科技局实验室与平台基地科,叶婉雯,22831330。
特此通知。
附件:
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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