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将对税务部门异议的2022年度企业研发项目开展技术鉴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项目鉴定分两批次受理
第一批企业网上受理时间:
2023年3月1日至4月10日17:00
第二批企业网上受理时间:
2023年6月10日至8月1日17:00
项目不进行重复鉴定。企业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批次对该企业所有需鉴定项目进行一次性提交。
二、申请条件
收到主管税务机关《研究开发项目异议告知书》的企业,按照《异议项目清单》中所列项目逐项申请技术鉴定。
企业承担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的,以及在上一年度前已经进行鉴定的跨年度研发项目不再鉴定。
三、申请程序
本次鉴定工作采取网上填报的形式。企业直接登录“珠海市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惠企利民平台),在“项目申报”填报模块进行在线填报并网上提交规定的填报材料。网址:https://113.106.103.75/#/home。另外,也可通过珠海市税务局(https://guangdong.chinatax.gov.cn/gdsw/ww_qysdshsqj/city_ztzl_single.shtml)“工作动态”中“专题专栏”事项下面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专栏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一)注册。首次使用惠企利民平台的用户依据系统要求注册,选择“法人注册”(法人注册最后扫码环节可由经办人扫码,第二步实名核验可跳过),获得企业管理员账号和密码。
(二)项目填报。
各企业项目申报人使用“法人注册”的账号登录惠企利民平台,选择对应的“申报方向”,点击“立即申报”,填写“企业研究开发项目鉴定表”(附件1),上传规定的附件材料(附件2),完成后选择“提交”,视为完成该项目申报,如有多个项目,则选择“继续去申报”,重复操作即可。
上传附件要求为中文材料、字体清晰,每份附件材料要求盖公章彩扫或原件彩扫(如果是第三方带有原章的材料,可不盖公章,直接彩色扫描后上传),每份材料限定10M内,pdf格式。其中,因辅助账表格过大,为确保清晰,可不盖公章,直接上传EXCEL格式。
(一)信息推送。本项目鉴定全程无纸化,各申报企业仅需关注惠企利民平台动态,并绑定“珠海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微信公众号。鉴定评审结果除申报企业登录平台可查询外,微信公众号也定向推送申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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