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振兴科技基金会关于申报2021年度资助项目的通知

2021-01-18 12:26
来源:

各地级以上市科协、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省科协直属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振兴科技基金会章程》《广东省振兴基金会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广东省振兴科技基金会五届理事会五次会议决定,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省科协系统开展的学术交流、科技普及、科技宣传、科技创新、科技决策咨询和表彰奖励项目。已获广东省省科协2021年度学术类、科普类及科技决策咨询类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在资助范围之内。

(二)具体项目:

1.资助省科协直属机关及所属科技团体开展的学术交流项目。

2.资助全省科协系统科技普及、科技宣传、科技创新和决策咨询项目,包括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科普工作条件改善,组织科技人员开展科技创新、决策咨询的项目。

3.资助我省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二等奖以上的项目主要完成人中的青年科学技术工作者。

(三)2020年8月份接广东省财政厅通知,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我会的资助项目款不属于上述规定的结算票据范围,此后不再能收取行政事业单位收据作为付款凭据。为此,不能开具正式税务发票的单位,也不在资助范围之内。

(一)学术交流类每项目资助一般不超过10万元

(二)科技普及类、科技创新类和决策咨询类每项目资助一般不超过10万元

(三)科技表彰类每项目资助科技团体一般不超过5万元,个人不超过1万元

(一)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3月8日

(二)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1年3月10日

(三)基层科协申报资助的项目,须由所在地级市科协出具审查意见。

(四)国际学术会议项目需同时提交政府外事部门批件。

(五)未完成上年度资助项目或未提交项目总结报告的单位,不得申报本年度的资助项目。

附件:

1.广东省振兴科技基金会资助项目申请书(2021新版).doc

2.广东省振兴科技基金会资助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审核表.docx

广东省振兴科技基金会

广东省振兴科技基金会关于申报2021年度资助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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