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2023年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与监测时间、条件

2023-04-03 16:31
来源:

  根据《惠州市推进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及运行管理的实施方案》(惠农〔2021〕244号),经研究,我局决定开展2023年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与监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各县(区)于7月1日前将申报、监测材料一式一份上报市农业农村局(产业促进科),逾期将不予受理。

惠州市2023年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与监测时间、条件

  二、申报条件

  1.原则上是县(区)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

  2.营业执照记载信息与实际运营情况一致;

  3. 农产品生产、休闲农业企业年主营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年销售收入达4000万元以上,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年交易额3亿元以上。企业资产总值1000万元以上,其中固定资产500万元以上。

  4.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的销售收入(交易额)占企业总销售收入(总交易额)70%以上,或涉农业务收入占总收入70%以上;

  5.企业与各类经营主体、农户或经济组织签订合同、协议、订单农业、产销服务等方式带动农户500户以上,户均年增收1500元以上。

  6.企业信用良好,经营规模、效益、质量、带动能力、竞争能力达到规定标准。

  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认定标准以百分制计分(具体指标见附件),综合得分80分及以上的为候选企业。
 

   (//m.auto-fm.com/)成立14年来,致力于提供 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省市工程中心认定、省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省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省市重点实验室认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专利软著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认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创新创业大赛、专利奖、科学技术奖、科技成果评价科技成果转化等服务。关注【科小泰】公众号,及时获取最新科技项目资讯!

阅读全文

视频专栏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