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南沙抢先机稳经济促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附件2)规定,我局现开展第五条促进商贸服务业稳增长第十一项“鼓励商贸企业发展壮大”奖励兑现工作,本次挂网受理对象为达到限额以上统计的商贸业企业。请各镇(街)认真组织实施,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并将申报企业名单发至我局汇总。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第一批:2023年4月18日至4月25日;
第二批:2023年5月22日至6月2日。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于2023年4月18日前登陆南沙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注册,在“政策兑现办事指南”或“办事服务-政策兑现在线申请”专栏选择对应申报事项,线上提交申请材料盖章版扫描件或电子版。
二、申报奖励
(一)保障企业稳岗用工
1.支持企业留工生产
2.支持企业稳岗复产
3.支持外来务工人员节后加快返岗复工
4.积极开展外来务工人员稳岗送温暖活动
(二)进一步减税降费
5.落实税收减免支持政策
6.减轻企业社保缴费负担
(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7.对小微企业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政策
8.加大对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
(四)促进工业稳增长
9.鼓励工业企业扩大生产
10.鼓励企业扩大投资
(五)促进商贸服务业稳增长
11.鼓励商贸企业发展壮大
12.支持会议会展业发展
(六)支持企业拓展海外市场
13.支持外贸企业赴海外开拓市场
(七)全力提振消费需求
14.发放消费券
15.鼓励举办促消费主题活动
16.鼓励旅游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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