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民营经济及小微企业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0〕237 号)以及《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进行奖励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19〕1595号)要求,对2018年“新升规”工业企业在2019年工业增加值增长超过10%的企业奖励10万元。我局已于2020年3月份拨付了第一批增长奖励资金,每家企业奖励7.38万元。近期,省工信厅补齐了小升规奖励资金缺口。我局现拨付第二批奖励资金,对84家企业兑现奖励标准不足部分,每家企业安排2.62万元,详见附件。
请各单位做好专项资金使用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发挥积极效益。
特此通知。
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月2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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