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发布了办理专利申请优先审查推荐工作须知。其中提到,申请人根据专利申请优先审查推荐条件和要求,登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进入专利事务服务-专利优先审查模块,填写并提交相应材料。每个申请人每天提交量不超过5件。”
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办理专利申请优先审查推荐工作须知
各申请人: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专利业务办理系统”上线的通知》要求,自1月26日8时起,申请人可以通过“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网页版办理专利申请优先审查推荐申请。为适应国家知识产权局新系统要求,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北京保护中心”)现结合《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2017)(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76号),将专利申请优先审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先审查推荐条件
1.专利申请应当采用电子申请;
2.办理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请求应经全体专利申请人同意;
3.专利第一申请人原则上应为北京市行政辖区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及北京市个人;
4.专利申请的技术领域需符合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第三条要求,其中包括我市重点发展的十大高精尖产业;
5.同一件专利申请只能办理一次专利申请优先审查推荐。
二、优先审查推荐原则
根据《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结合北京市实际,按照择优原则,对优先审查请求予以推荐。
三、优先审查推荐申报程序
(一)提交请求
申请人根据专利申请优先审查推荐条件和要求,登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进入专利事务服务-专利优先审查模块,填写并提交相应材料。每个申请人每天提交量不超过5件。
(二)审核推荐
申请人提交后,可在网上查询审核推荐结果。北京保护中心将安排人员及时受理,办结时限自受理之日起不超过2个工作日。
四、优先审查推荐申报材料
1.全体申请人共同声明及相关证明文件(见附件模板);
2.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信息材料扫描件;
3.其他材料:
(1)若办理专利申请优先审查推荐的代理机构非本案代理机构,需提交代理委托书;
(2)若专利第一申请人为个人,需上传身份证扫描件;
(3)其他需要证明的材料。
五、其他
附件:全体申请人共同声明及证明文件说明(模板)
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3年2月3日
附件:全体申请人共同声明及证明文件说明(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