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的引进、培育,发挥人才在园区经济、镇域经济、资源经济“三大抓手”发展中的引领支撑作用,推动产业升级,根据《关于推进人才云聚强市工程的实施意见》(云发〔2022〕1号)和《中共云浮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产业人才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等6份文件的通知》(云委人才〔2022〕1号)的精神,现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云浮市创新创业团队和创新创业人才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各申报单位须在2023年5月30日17:00前,按照文件要求报送申报书和相关附件证明申报材料的纸质与电子材料,纸质材料签章后(一式7份)报送到郁南县科学技术局科技管理股。
二、申报对象
(一)申报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情况良好,且无重大违法行为、科研诚信失信记录的市内企业。
(二)2022年1月1日后引进的创新创业团队、创新人才、创业人才可以申报。本次申报时已签订引进意向合同,并承诺项目立项后3个月内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的也可申报。
(三)尚在支持期内的国家、省、市人才项目入选者不得申报。
(四)中医药(南药)产业人才按照《云浮市中医药(南药)产业人才振兴计划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进行资助,不列入本次申报范围。
三、支持标准
(一)引进人才项目以现场考察、组织专家评审、择优遴选方式产生,在年度项目计划内对入选创新创业团队给予200万元资助,入选创新人才、创业人才给予80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
项目资金按市方案确定的分担形式安排,即由市级财政与申请资助企业注册地所在县(市、区)财政按比例分担,其中:市本级财政与云城区分担比例为7:3,与云安区、罗定市、新兴县、郁南县、云浮新区、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分担比例为3:7。市财政分担部分,由市科技局按规定程序向市政府申请专项资金。县(市、区)财政分担部分,由各县(市、区)项目审核职能部门按规定向县(市、区)政府申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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