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扶持科技人才创业实施管理办法(试行)》(东科〔2022〕9号),为贯彻落实入库培育企业的租金补贴及“里程碑”发展奖励的扶持措施,我局现组织开展2023年东莞市科技人才创业计划入库培育企业租金补贴及“里程碑”发展奖励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东莞市科技人才创业计划入库培育企业进入东莞市科技业务申报管理系统(https://dgkjj.dgstb.dg.gov.cn/egrantweb/)填写并提交租金补贴和“里程碑”发展奖励申请表,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
二、申报对象
东莞市科技人才创业计划入库培育企业
三、奖励标准
获入库的科技人才和企业在5年培育期内可叠加享受租金补贴和“里程碑”发展奖励,累计资助额度不超过500万元。具体如下:
(一)租金补贴:给予入库企业不超过500平米的研发、办公场地租金补贴(不含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第一年给予全额补贴,第二年和第三年给予减半补贴;对租赁的自用生产厂房,连续3年按实际缴纳租金的50%给予补贴,每年厂房租金补贴不超过50万元。
(二)“里程碑”发展奖励:入库企业每个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均超过5%,且达到以下发展目标的给予奖励。
1.自企业注册成立之日起2年内,科技人才携带的科技成果成功转化为产品,企业累计实现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或获得经备案的社会专业风险投资机构投资超500万元的,一次性给予入库企业不超过30万元奖励;
2.自企业注册成立之日起3年内,企业获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且累计实现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或获得经备案的社会专业风险投资机构投资超1000万元的,一次性给予入库企业不超过50万元奖励;
3.自企业注册成立之日起5年内,企业获评定为市级瞪羚企业或累计实现地方经济发展贡献5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入库企业不超过100万元奖励;
4.自企业注册成立之日起5年内,企业获评定为市级百强创新型企业或累计实现地方经济发展贡献10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入库企业不超过20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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