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技部关于举办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国科发火〔2023〕35号)有关要求和部署,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组织举办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赛区)暨第十一届“珠江天使杯”科技创新创业大赛。有关要求如下:
一、报名参赛时间
注册截止日期:2023年6月16日
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6月23日
二、参赛条件
(一)企业为广东省内注册,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拥有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
(二)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且为非上市企业。
(三)企业2022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四)大赛按照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进行比赛。工商注册时间在2022年1月1日(含)之后的企业可参加初创企业组比赛,其他企业参加成长企业组比赛。
(五)入围全国赛的成长组企业须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或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六)在往届大赛全国总决赛或全国行业总决赛中获得一、二、三名或一、二、三等奖的企业不参加本届大赛。
三、奖项设置
初创企业组产生一等奖3名、二等奖9名、三等奖18名,优胜奖若干;成长企业组产生一等奖7名、二等奖21名、三等奖42名,优胜奖若干。届时视参赛企业数量做相应调整。
四、支持政策
(一)对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参赛企业给予创新创业补助。对往届广东省赛获过省级财政资金(广东省科技厅牵头主办的创新创业大赛)补助并重复参赛的企业不予以补助,如其获得全国赛一、二、三等奖,按照广东省赛对应等级补助标准给予补助。对当年同时获得省赛奖和全国赛奖的企业,根据获奖等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按照广东省赛对应等级补助标准给予一次省级财政补助。
(二)大赛合作银行择优给予贷款授信支持。
(三)择优推荐给大赛合作投资基金、创投机构等。
(四)择优推荐给大赛合作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五)大赛举办期间将组织配套服务活动,为企业提供多元化服务,包括股改、并购和上市等方面辅导培训、投融资路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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