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旨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的二十大报告决策部署,推动本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享受相关政策支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奖励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1〕2号)规定,对被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按照每家不超过100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二、申报条件
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以下简称《办法》)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认定标准(附件1),相关概念严格对照《办法》中“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附件2)的标准。申报系统中要求填报的最近一年经营数据统一按照企业2021年审计报告填报,并上传2021年审计报告作为佐证材料。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申报并推荐: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近三年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的;有偷漏税或其他违法违规、严重失信行为的。对于已列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或产品的企业,不得申报;对于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已认定的前三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持股/被持股比例超过50%)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的企业,不得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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