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我市制造业创新能力建设,推动实施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根据《佛山市支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扶持方案》(佛工信〔2020〕26号,以下简称《扶持方案》),现组织开展第一批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重点领域:装备制造、泛家居、汽车及新能源、军民融合及电子信息、智能制造装备及机器人、新材料、食品饮料、生物医药及大健康等。
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全部组建资金(包括研发设备)不少于2000万元。
填写佛山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申报书(附件1)并加盖牵头单位公章。牵头单位应参照《佛山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申报书(建设方案)编写指引》(附件2)制订明确清晰的建设方案,主要包含以下内容: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成员单位情况,产业化技术发展方向和目标,运行机制和经营机制,技术专家委员会,组织架构和管理团队,组建资金情况,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汇聚的创新平台数量,中长期研发项目计划(包括成果转移扩散和首次商业化应用目标、经费筹措计划、研发投入等),吸引可持续投资和商业运行的能力,成果转化收益预算以及实现市场化自主运营的进程计划等情况。
对已注册成立企业法人的创新中心,需提供独立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如成员单位之间的合作协议、资金组建方案、各项规章制度、产业技术联盟备案证明等)。
请申报单位认真填写佛山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创建申报书,根据要求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并装订成册后,报送至所在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请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认真审核申报资料,提出是否同意推荐的意见并填报汇总表(附件3),于5月7日前将经审核的一式3份纸质申报材料(连同电子版)及汇总表报我局技术创新科。
附件:
2.佛山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申报书(建设方案)编写指引.docx
2021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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