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施意见》(佛府办函〔2018〕770号)、《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细则〉的通知》(佛科〔2019〕
号)等文件精神,2019年、2020年我市共认定了43家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为了解各平台发展现状,进一步促进成果转化平台建设,现对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成效开展评估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本次评估对象为我局认定的43家科技成果转化平台。
评估范围:本次评估工作主要对2021-2022年内各平台发展情况进行评估,具体评估时间范围: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所有统计数据的时间口径均限定在此期间,情况特殊的,须专门说明时间口径。
二、评估时间安排
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成效评估工作时间安排为:
2023年6月2日——6月15日:各平台提交书面资料。
2023年6月16日——6月27日:专家书面评审。
2023年6月28日——7月30日:现场考察(请务必提前准备好考核所需资料)。
现场考察时间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请以考察工作人员具体通知为准。
三、材料报送要求
于2023年6月15日下午17:00前,将考核所需资料以电子版、扫描件打包整理发送至指定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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