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天河区人才创新创业发展环境,集聚高层次人才,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广州市天河区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广州市天河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重点人才激励办法的通知》(穗天组通字〔2020〕103号)有关规定,开展2023年天河区创新创业人才项目申报核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23年6月25日起至2023年8月24日。
二、适用范围
本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中的创新创业人才,包括具有突出贡献的领军人才、具有发展潜力的精英人才和初创型企业的新锐人才。
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是指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与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与健康三大新兴支柱产业;智能装备与机器人、轨道交通、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新材料与精细化工、数字创意五大新兴优势产业;量子科技、区块链、太赫兹、天然气水合物、纳米科技五大未来产业。
三、申报对象及支持条件
(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
领军人才所在企业的商事主体登记、税务登记和统计管理在本区范围内,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上一年度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
2.上一年度获评广州市独角兽企业、广州市高精尖企业或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3.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达10亿元以上,近3年年均增速达20%以上,近3年在天河区的纳税总额达5000万元以上;
4.上一年度工业总产值达10亿元以上,近3年年均增速达10%以上,近3年在天河区的纳税总额达5000万元以上。
领军人才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良好科研背景和较强技术研发能力,在企业或新型研发机构担任应用研究和技术、产品研发重要职位的,且年薪100万元以上的高端创新人才;
2.担任企业总经理(或同等级别以上职务)并拥有该企业不低于10%股份(在合伙企业中,其出资比例不低于10%)的企业创始人。
(二)创新创业精英人才
精英人才所在企业的商事主体登记、税务登记和统计管理在本区范围内,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成立时间不超过10年,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近3年内已在证券主管部门进行上市辅导备案登记;
2.上一年度获评广州市未来独角兽企业、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3.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达1亿元以上不满10亿元,近3年营业收入增速为正增长且年均增速达20%以上,近3年在天河区的纳税总额达3000万元以上;
4.上一年度工业总产值达1亿元以上不满10亿元,近3年工业总产值增速为正增长且年均增速达10%以上,近3年在天河区的纳税总额达3000万元以上。
精英人才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良好科研背景和较强技术研发能力,在企业或新型研发机构担任应用研究和技术、产品研发重要职位的,且年薪100万元以上的高端创新人才;
2.担任企业总经理(或同等级别以上职务)并拥有该企业不低于10%股份(在合伙企业中,其出资比例不低于10%)的企业创始人。
(三)创新创业新锐人才
新锐人才所在企业应为上一年度“天英汇”品牌系列及合作创新创业赛事获奖企业,已在本区登记注册(或获奖后1年内在本区登记注册)且纳入规模以上统计。
新锐人才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担任企业总经理(或同等级别以上职务)并拥有该企业不低于10%股份(在合伙企业中,其出资比例不低于10%)的企业创始人。
(四)其他说明
1.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企业同一年度可申报1个创新创业人才项目,同时满足多个项目申报条件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给予支持。政策有效期内同一企业不得重复获得同一项目支持。
2.政策有效期内,已获得新锐人才项目支持的企业,满足条件后可继续申报领军人才项目或精英人才项目;已获得精英人才项目支持的企业,满足条件后可继续申报领军人才项目;已获得领军人才项目支持的企业,不可再申报创新创业人才项目。支持资金按差额进行补齐。
3.曾获得2013至2019年度天河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项目支持的企业不可再申报本办法所列的创新创业人才所有项目。
4.获得天河英杰项目支持的企业不可再申报同一年度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项目。
5.满足“2022年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条件申报创新创业精英人才项目的企业,按照其对本区经济发展贡献排名进行支持,最高不超过10家;满足其他条件申报创新创业精英人才项目的企业,名额不受限制。
6.申报企业和申报人必须遵纪守法,诚信经营。
四、支持措施
(一)资金支持:
1.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一次性给予每人50万元资金支持。
2.创新创业精英人才:一次性给予每人30万元资金支持。
3.创新创业新锐人才:给予每人累积最高不超过20万元资金支持。(1)获奖时所在企业已在本区登记注册的,且1年内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第2年营业收入增速达20%及以上的,再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2)获奖时所在企业未在本区登记注册的,获奖后1年内需落户本区并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第2年营业收入增速达20%及以上的,再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
(二)其他保障:自获评之日起3年内,可享受配套服务保障措施。本人可申请办理广州入户或人才绿卡。本人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其中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可享受免租入住人才公寓。未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子女可获得天河区属中小学、幼儿园优质学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每年免费安排健康体检,针对大病、重病等情况,由天河区有关部门根据人才的需求协调优质医疗资源提供服务。其中符合条件的海外人才可按相关规定申请最高5年的居留许可和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财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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