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2020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便函〔2023〕1958号)及《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工信规字〔2022〕3号)的要求,汕头市开展相关评价、认定和复核工作,请各区县工信局积极做好政策落实发动、推荐申报工作;请有意向申报的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准备材料,按时进行自我评价和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各区县要按时报送加盖公章的正式文件,其中,请于6月30日和11月30日前分别报送上(下)半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汇总表;请于8月15日前报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复核)汇总表。
二、基本条件和标准
(一)应在汕头市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其他条件遵照《通知》执行。
三、组织实施
(一)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采取常年开放、分批评价的方式。企业按属地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完成自评。各区县工信局对企业自评表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抽查、审查合规经营情况,通过的向市工信局推荐。市工信局按要求组织复核,视情况抽取一定比例企业实地核查,通过的报送省工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半年集中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公告为创新型中小企业。
(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
企业按属地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完成申请。各区县工信局对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抽查、审查合规经营情况,通过的向市工信局推荐。市工信局按要求组织复核,视情况抽取一定比例企业实地核查,通过的报送省工信厅,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年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为引导激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今年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特色化指标中增加了企业人才建设考核指标。
根据《实施细则》规定,企业应先被评价为创新型中小企业后才能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
本次复核对象为我省2020年认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非本批次的请勿申请复核。企业按属地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完成复核申请。各级部门按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要求和程序,完成相关复核工作。参加复核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不进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m.auto-fm.com/)成立14年来,致力于提供 、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省市工程中心认定、省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省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省市重点实验室认定、新型研发机构认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专利软著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认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创新创业大赛、专利奖、科学技术奖、科技成果评价、科技成果转化等服务。关注【科小泰】公众号,及时获取最新科技项目资讯!
- 上一篇:2023年东莞市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时间、条件、奖励标准
-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