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申报需要什么条件?

2023-07-31 15:30
来源:

  为加强我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培育工作,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面向企业开展2023年度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3〕572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局现开展2023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以下简称“优势企业”)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以下简称“示范企业”)申报、考核和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条件:

  鼓励、支持我市企业积极参加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申报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1.深圳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

  2.在本市具有一定影响力、知识产权优势突出;

  3.未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或示范企业。

  (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条件:

  培育期满3年的现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含2019年及以前认定的优势企业)。

深圳市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申报需要什么条件?

  (三)考核范围。

  培育期内的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每年均须参加年度考核。2023年度的考核范围为2022年认定及通过复核的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企业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复核的重要参考,连续2年不参加考核的企业,将取消复核资格。现优势企业申报示范企业的,视同参加优势企业考核。

  (四)复核范围。

  培育满3年的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须进行复核。2023年度的复核范围为2019年及以前认定为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且未参加或未通过2022年复核的企业。2023年复核范围内企业未参加或未通过本次复核的,将取消优势企业或示范企业资格。
 

   (//m.auto-fm.com/)成立14年来,致力于提供 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省市工程中心认定、省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省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省市重点实验室认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专利软著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认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创新创业大赛、专利奖、科学技术奖、科技成果评价科技成果转化等服务。关注【科小泰】公众号,及时获取最新科技项目资讯!

阅读全文

视频专栏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