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骨干企业,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建设制造业创新高地,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佛山市推动大型骨干企业发展扶持办法(2021-2023年)》(佛工信〔2022〕5号),现组织开展2022年佛山市大型骨干企业扶持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于8月25日前将有关材料上传至“佛山扶持通”平台。
二、支持范围
对2022年佛山市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100亿元、500亿元、1000亿元的大型骨干企业进行奖励。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0亿元的企业(集团)最高奖励1,000万元;超过500亿元的企业(集团)最高奖励5,000万元;超过1,000亿元的企业(集团)最高奖励1亿元。对于第二产业(制造业)的企业,最高按相应档次的100%全额执行;对于第一、第二(非制造业)、第三产业的企业,最高按相应档次的30%额度执行。如获奖企业发生跨区经营,区级奖励部分按照企业在各区纳税额比例分配。
三、申报条件
申请佛山市大型骨干企业扶持资金项目的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在佛山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对当地财政贡献突出;
2.申报单位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100亿元、500亿元或1,000亿元。
3.申报单位2020-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3%。计算公式:√A/B-1,A是2022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B是企业2020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
4.申报单位2022年度纳税的地区留成部分(含市区两级,按入库日期核算金额为准)须高于相应申报档次的最高奖励额度。
5.依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推动民营企业跨越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佛府函〔2013〕17号),已获得超100亿元、超500亿元、超1,000亿元相应档次财政奖励的企业(集团),视为已获得奖补,不得申请大型骨干企业同档次及以下档次奖补。
6.市内跨区经营的企业(集团)、合并报表组建集团的骨干企业按总部所在区进行申报。
7.申报单位近5年以来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不存在失信行为(以信用中国网查询结果为准),在专项资金管理、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未出现违法违规情况,不存在未按期完成财政专项资金扶持项目验收的情况。若申报单位存在上述情况,不得申请大型骨干企业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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