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黄江镇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黄府〔2020〕6号)文件,开展2023年黄江镇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受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受理包括网上申报和提交书面材料两个环节。
(一)网上填报时间:8月2日至8月15日17:30前。
(二)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8月22日17:30前。
二、资助范围
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成功申报2022年度国家级/省级/市级认定(评定)的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企业,(备注:因2021年度第三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市奖励资金拨付时间较迟,现同时补充开展黄江镇2021年度第三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金额申请受理工作)具体资助项目范围以《黄江镇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内容为准。
三、资助项目条件
申请人以我镇地址申请项目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本镇注册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二)纳税主体地址属我镇行政区域;
(三)办法另有规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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