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认定的程序和步骤
一、引言
- 是指国家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门按照《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对申请认定的企业进行综合评审,符合条件的给予认定证书,并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2。
- 涉及四个方面的条件:核心自主知识产权、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研发组织管理水平和研发费用占比。
- 需要提供两类审计报告:一类是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另一类是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 本文主要介绍 审计认定的程序和步骤,以及如何顺利完成审计认定的流程和操作。
二、审计前准备
- 选择具有资质并符合《办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进行审计或鉴证。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包括具有独立执业资格、成立三年以上、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占职工比例不低于30%、全年月平均在职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等条件。
- 学习并掌握最新版的《办法》、《 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 专项审计指引》(以下简称《专项指引》)等指导文件,了解 的文件、程序、标准、要求等。
- 根据审计需要,向中介机构提供相关资料。相关资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开业验资报告、评估报告、上年度审计报告、章程、合同、年度会计决算报表或中期报表、会计账簿及会计凭证、会计科目余额表、存货及固定资产盘点表、现金盘点表、银行对账单及调节表、长期投资、借款、贷款、投资合同、协议书、纳税申报表及缴款书、项目立项书、专利及著作权等证书、高新产品(服务)合同等。
三、审计过程
- 中介机构按照《专项指引》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的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进行专项审计或鉴证。专项审计或鉴证的目的是对申报企业编制的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 中介机构按照《专项指引》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出具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应包括以下要素:标题,收件人,引言段,管理层的责任段,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段,说明段,审计意见段,编制基础及使用限制段,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以及报告日期。
- 中介机构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1号——对特殊目的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的规定,根据审计结果和情况,出具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如果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应详细表明导致发表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发表意见的所有原因,并在可能的情况下,指出其对研究开发费用或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的影响程度。
- 中介机构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700号——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规定,对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的财务会计报告进行鉴证,并出具鉴证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四、审计后提交
- 企业将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鉴证报告,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如 申请书、企业注册登记表、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清单、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清单、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评价表等),通过 工作网(以下简称“认定网”)在线提交,并打印申请书等纸质材料。
- 企业将纸质材料送达省级科技部门指定地点,并接受现场审核。现场审核主要是对申请材料是否完整、真实、合法进行初步审核,并对申请企业进行现场抽查。现场抽查主要是对申请企业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和研究开发费用占比等条件进行核实。
- 通过现场审核后,省级科技部门将申请材料转交省级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省级评审委员会由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负责对申请企业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研发组织管理水平和研发费用占比等条件进行评估和打分。
- 省级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将申请企业分为通过、补正和不通过三类,并将评审意见通过认定网反馈给申请企业。
- 对于通过的企业,省级科技部门将其名单报送国家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国家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门联合颁发 证书。
- 对于补正的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评审意见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申请材料。补正后的企业将再次进入评审流程,直至通过或不通过。
- 对于不通过的企业,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议或重新申请。复议的企业将由国家科技部组织专家进行复核,复核结果为最终结果。重新申请的企业将从头开始进行认定流程。
五、结论
- 审计认定是 流程中的重要环节,涉及财务会计报告和研究开发费用及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两类审计报告。
- 企业应选择具有资质并符合《办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进行审计或鉴证,并提供完整、真实、合法的相关资料。
- 企业应按照《办法》和《工作指引》规定的程序和步骤,通过现场审核、省级评审委员会评审、国家部门公示等阶段,顺利完成审计认定的流程和操作。
参考文献
: 国家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
管理办法 [EB/OL]. [2021-01-01]. 12. : 国家科技部.
管理办法解读 [EB/OL]. [2021-01-01]. 13. : 国家科技部.
中介机构资质条件 [EB/OL]. [2021-01-01]. 14. : 国家科技部.
管理工作指引 [EB/OL]. [2021-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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