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各地区两化融合奖励政策汇总
1、济南市
支持试点示范
支持新型智慧城市试点示范。重点培育智慧应用试点示范项目应用工程,按项目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1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鼓励企业积极参与“两化”融合贯标。对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评定为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依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促进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2、济南市历城区
新认定的行业“隐形冠军”将获得
一次性100万元奖励
为助力企业创新、“两化融合“、扩大市场,历城区给出了最高奖励200万元的优厚政策。
为鼓励企业创新发展,该区对新认定的全国“独角兽”企业,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和山东省行业“隐形冠军”、“单项冠军”,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市级“瞪羚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20万元奖励。
该区鼓励企业积极参与“两化”融合贯标,并继续推动“企业上云”,对评定为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对2020年度以来获得国家、省级或市级奖励的上云标杆企业、优秀体验中心等,区给予上级奖励资金50%的配套资金支持。
依据:《历城18条奖励措施推动先进制造业强区建设》
3、青岛市
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
支持企业“两化融合”发展
1. 申报条件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并经营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项目竣工并投入使用,且近两年内信息化硬件、软件、网络、系统集成等完成投资100万元以上。
2. 申报材料
(1)青岛市“两化融合”项目补助资金申报表;(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3)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4)资金申请报告(企业基本情况,项目建设或实施背景,项目主要内容,项目特色,项目重点解决的问题,投资分析: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效益分析:项目实施后生产效率提高、成本和用工下降、经济效益提升等指标分析);(5)项目资金投入情况明细表;(6)项目执行期内资金投入证明材料(含发票、合同、银行转账凭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3. 支持标准
按照项目实际投入的10%给予资金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100万元。
4. 申报时间
每年9月底前组织企业申报。
5.政策咨询
市经济信息化委互联网工业推进处,
依据:关于印发《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4、青岛市西海岸新区
支持两化融合发展
支持企业实施计算机辅助设计应用、生产装备智能化自动化、管理信息系统集成应用、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提升等企业信息化建设,以及基于互联网的个性化定制、众包设计、云制造、在线故障诊断及维护等新型制造模式和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按其项目竣工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补助(建设期限按照项目竣工时间最长追溯不超过2年),每个项目补助额最高300万元。对认定的国家、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和服务机构,分别给予最高10万元、5万元一次性补助;对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奖励。
依据:《关于印发促进相关产业发展系列政策的通知》
5、青岛市即墨区
支持企业“两化”融合
对国家、省、青岛市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50万元奖励。对国家工信部 认定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对青岛市互联网工业平台、智能工厂(互联工厂)、数字化车间(自动化生产线)等“555”项目,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奖励。
依据:《关于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6、青岛市城阳区
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
对实现计算机辅助设计应用、管理信息系统集成应用、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提升等具有“互联网+”融合特征且投资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竣工项目,按照项目投入的10%给予补助。对新认定市级互联网工业平台、智能工厂或互联工厂、数字化车间或自动化生产线的,分别给予6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列入国家、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对新通过国家、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的企业,分别再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每年安排互联网工业相关服务专项资金,建立我区互联网工业创新示范平台,展示我区互联网工业典型企业、典型案例,引入智能制造服务商,建设智能制造体验线,组建专家队伍等相关服务。
依据:关于印发《关于促进全区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7、日照市
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发展
支持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虚拟现实、物联网等新一代核心基础关键技术,加快向各行业、各领域广泛渗透、深度融合,实现“做大一个、跟进一批、带动一片”的示范效应。对省级标杆企业带动项目,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奖补。鼓励企业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对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依据:《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8、济宁市
支持企业融合发展
对企业实施信息技术集成应用、生产过程智能化等信息化提升项目,软硬件总投资300万元及以上的,市财政按软硬件投资额的15%给予奖励,最高200万元。对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证的国家级、省级试点企业,市财政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30万元的奖励。运用“云服务券”政策鼓励和支持“企业上云”。(市工信局、市财政局牵头负责)
依据:济政发〔2019〕8号 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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