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的数量和实力不断增强,成为推动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为了鼓励和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活动,国家税务总局最近发布了《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明确了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最新规定。
根据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高新技术企业在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这意味着,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将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额度提高到实际发生额的100%,进一步降低企业的税负,促进其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
此外,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活动中形成的无形资产,如专利、著作权、商标等,根据新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这意味着,高新技术企业在形成无形资产时,可以更快地摊销无形资产成本,降低企业的税负,提高其研发投入的效率和成果。
需要注意的是,通知明确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在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时,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包括:企业必须是高新技术企业,依法设立并注册;研发活动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具有技术含量和创新性,并且必须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计划;研发费用必须真实合理,并且必须有充分的研发费用发生凭证和付款凭证等。
总之,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最新规定,将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提高其竞争力和经济效益。企业在享受该政策时,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保证研发投入的真实合理,以获得税收优惠的最大效益。
阅读全文
免责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 上一篇:委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注意事项
- 下一篇:税前扣除项目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