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韶关市参与标准制修订奖励项目申报时间、条件要求、补助奖励

2024-04-19 16:56
来源:

  根据《韶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修订版)的通知》(韶府〔2022〕20号)及《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指引的有关要求》(韶科〔2020〕20号),组织开展2024年度韶关市参与标准制修订奖励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由辖区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受理,截止时间:2024年6月30日
 

  二、申报单位

  在本市依法登记设立,参与各类标准制修订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有符合要求的项目均可申报。

2024年度韶关市参与标准制修订奖励<a href=//m.auto-fm.com/shenbao.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项目申报</a>时间、条件要求、补助奖励

  三、申报条件

  (一)标准制修订项目完成时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批准发布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

  (二)申报资格的确定原则

  同一项目只能有一个申报单位。两个以上单位同时符合同一项目奖励申报条件的,原则上由批准发布文件或标准文本中起草单位排序靠前的单位申报,如排序靠前的单位书面声明放弃申报,可由后续单位顺延申报。

  参与国际标准起草的单位为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的单位。国际标准是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和国际电信联盟(ITU)所制定的标准,以及国际标准化组织确认并公布的其他国际组织制定的标准。

  标准文本“前言”中的起草单位为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含地方技术规范)的单位。

  标准文本“前言”中没有列出起草单位的,由标准的发布或归口单位出具“主导或协助制定标准(需写明排序顺序号)”的证明。

  社会团体发布的团体标准已获标准奖励的,则不得以修订版本再次申报标准奖励。鼓励有关单位、社会团体围绕我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结合本单位业务范围,研究制定原创性、高质量的团体标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择优对适用范围广、实施效果好,并已自我公开声明的团体标准予以支持。

  已通过评审确定列入当年参与标准制修订奖励名单,如因年度财政资金额度不足未拨付奖励资金的,可顺延列至下一年度安排。

  申报项目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奖励范围及额度

  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的,每项奖励20万元

  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的,在标准起草单位中排序为第1-3位的每项奖励10万元、排序为第4-10位的每项奖励7.5万元、排序为第11位以后的每项奖励5万元

  参与制修订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在标准起草单位中排序为第1-3位的每项奖励8万元、排序为第4-10位的每项奖励6万元、排序为第11位以后的每项奖励4万元

  制定团体标准的,择优每项奖励5万元;参与制定团体标准的,择优每项奖励3万元
 

   (//m.auto-fm.com/)成立15年来,致力于提供 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省市工程中心认定、省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省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省市重点实验室认定、新型研发机构认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专利软著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认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创新创业大赛、专利奖、科学技术奖、科技成果评价科技成果转化等服务。关注【科小泰】公众号,及时获取最新科技项目资讯!

阅读全文

视频专栏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