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办法》(穗埔工信规字〔2021〕5号)、《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广州开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埔工信规字〔2021〕7号),现就2022-2023年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关于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办法兑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事项
研发创新扶持。
二、申报时间
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1日。
三、申报范围
(一)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有健全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视同法人单位)、实行独立核算、符合信用管理相关规定的企业。
(二)适用于在政策有效期内通过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或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纳入广州市“两高四新”企业培育库的专精特新企业。
(三)在政策有效期内(注明申请年份)企业申报产品应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广州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最末级目录相对应的产品,且已实现销售,并不涉及关联交易(申报产品的最终用户单位和申报单位应不存在股权控制关系)。
(四)申报单位未被列入“信用黄埔”网站失信惩戒主体名单内。
四、资助标准
对符合支持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的企业研发生产的装备产品在政策有效期内列入工信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广州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最末级目录对应产品,且实现产品销售(不涉及关联交易)后,分别给予企业5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一次性扶持。每家企业每年资助最高50万元。
(//m.auto-fm.com/)成立15年来,致力于提供 、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省市工程中心认定、省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省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省市重点实验室认定、新型研发机构认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专利软著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认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创新创业大赛、专利奖、科学技术奖、科技成果评价、科技成果转化等服务。关注【科小泰】公众号,及时获取最新科技项目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