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1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资金项目入库评审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1〕22 号)的要求,现开展2021 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资金项目入库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奖励标准
(一)对2020 年“新升规”工业企业(包含各种所有制“新升规”工业企业,下同),符合条件的每家企业奖励10万。
(二)2019 年“新升规”工业企业在2020 年工业增加值增长超过10%的给予奖励,符合条件的每家企业奖励10万。
二、申报时间
统一通过“ 粤财扶助”平台进行网上填报、受理。
受理时段:全天24小时,2021年7月19日至2021年8月3日。
三、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企业进入“ 粤财扶助”平台(PC 端,平台网址: https://czbt.czt.gd.gov.cn/#/home)或“粤商通”(移动端,各大手机应用商店搜索下载“粤商通”手机APP),进行认证注册并登录,首次登录时企业需绑定对公银行账户等基本信息,并按《申报主体使用手册》(详见附件1)指引进行填报。
(二)平台根据企业身份认证信息,依托“数字政府”大数据资源,在申报界面生成表格供企业核对及填报,全程无须纸质材料申报,实现申报“零跑腿”。企业可在平台进行信息查询,了解资金申报进展。
(三)网上提交申报资料等初审后,必须加盖公章,使用扫描仪录入并上传,要保证较高的分辨率和良好的清晰度。
四、其他说明
(一)申报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后续奖励资金应主要用于本企业的自主创新、技术研发、扩大生产、品牌创建和市场开拓等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用于人员工资及购买车辆等消费性支出。
(二)申报单位应规范财政资金申报及管理,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发现有严重的造假行为,一律取消申报资格,并依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联系方式
受理科室:市工信局中小企业服务科
联系电话:22220103,22220192,22220025,
平台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20-37162810(具体以“粤财扶助”官网首页的咨询热线为准)
附件:企业操作手册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