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府办〔2019〕59号)和《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东商务函〔2019〕787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对广东跨境达商贸有限公司等两个申报单位的2个申报项目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结果(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将进入复审阶段。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电子商务科)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7月27日至8月04日
地 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建设路1号5楼电子商务科
电 话:0769-22420006
附件:2021年第二批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初审结果公示表.xls
东莞市商务局
2021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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