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天河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天河区级农业龙头企业认定与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天农规字〔2024〕1号)有关规定,开展2024年区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与监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与监测时间要求
所有申报与监测材料一式两份按顺序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装订成册(双面打印,要有封面、目录和页码),各页面加盖企业公章,并在装订成册的材料上加盖骑缝章,于7月20日前提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农业农村局。
二、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天河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法办理税务登记,诚信守法经营;
(二)涉农业务收入占总收入比重达51%或以上;
(三)具有一定的规模,较强的带动力和竞争力;
(四)企业的经营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五)申报之日起近1年内没有被行政处罚过,申报时无欠缴税款情况。
按照企业的主业特征,划分为农产品生产业、农产品加工业、农产品流通业、种业、农业科技服务业和其他涉农产业6大产业类型,从企业的涉农业务收入占比、规模、信用、带动力和竞争力等方面进行评分,综合得分80分以上(含80分)的被列为候选企业。
三、监测对象
纳入2024年运行监测范围的区级农业龙头企业为广州新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广州中苗科技有限公司。
四、扶持政策
区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对区政府认定的企业授予“广州市天河区级农业龙头企业”称号并颁发认定牌匾,并对外公告,经区政府认定授予的“广州市天河区级农业龙头企业”资格自认定之日起3年内有效。
(//m.auto-fm.com/)成立15年来,致力于提供 、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省市工程中心认定、省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省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省市重点实验室认定、新型研发机构认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专利软著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认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创新创业大赛、专利奖、科学技术奖、科技成果评价、科技成果转化等服务。关注【科小泰】公众号,及时获取最新科技项目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