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国际顶尖人才及国内高端人才认定申报受理工作定于2024年7月8日起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时间
自申报之日起,常年接受申报。
二、项目类别
(一)国际顶尖人才
1.适用对象
在本区全职工作或者柔性引进的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国两院院士(含外籍院士)、部分国家最高学术权威机构院士。
2.奖励标准
(1)住房资助。
①全职工作的人才可免租入住最高300平方米人才住房,在本区工作满10年后获赠所住人才住房。
②柔性引进的人才服务期内可免租入住最高150平方米人才住房。
(2)业绩奖励。最高可按奖励年度人才工资薪金(劳动报酬)6%的标准给予奖励,奖励5年。其中全职工作人才的奖励总额最高1000万元,柔性引进人才的奖励总额最高200万元。
(3)子女入学支持。人才子女可自主选择区内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学位;选择入读区内国际学校、民办学校的,由区教育局协调办理。
(4)配偶就业支持。人才配偶属于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符合省市转任条件的(其中柔性引进人才的配偶要求属我区紧缺人才),可根据人才意愿按规定调动到本区工作。属其他情况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推荐社会岗位,协助其就业。
(二)国内高端人才
1.适用对象
符合《广州市增城区、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国内高端人才资格认定的积分方案》有关规定,且基础积分达到60分以上。
2.奖励标准
政策待遇与实际得分高低相关,当待遇系数(待遇系数=实际得分/150分,下同)达到0.6以上时,待遇额度计算方法为:待遇额度=待遇标准×待遇系数。具体待遇标准如下:
(1)免租人才住房。
①全职工作的经营管理人才和科技创新人才可免租入住人才住房最高150平方米,公共服务人才和技能人才可免租入住人才住房最高100平方米,在本区工作满10年后获赠所住人才住房。
②柔性引进人才服务期内免租入住最高100平方米人才住房。
(2)业绩奖励。最高可按奖励年度人才工资薪金(劳动报酬)6%的标准给予奖励,奖励5年。其中:
①全职工作的经营管理人才、科技创新人才的奖励总额最高标准为300万元,公共服务人才、技术技能人才的奖励总额最高标准为100万元;
②柔性引进的经营管理人才、科技创新人才的奖励总额最高标准为150万元,公共服务人才、技术技能人才的奖励总额最高标准为50万元。
(3)子女入学支持。人才子女可自主选择区内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学位;选择入读区内国际学校、民办学校的,由区教育局协调办理。
(4)配偶就业支持。人才配偶属于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符合省市转任条件的(其中柔性引进人才的配偶要求属我区紧缺人才),可根据人才意愿按规定调动到本区工作。属其他情况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推荐社会岗位,协助其就业。
当待遇系数不足0.6时,不享受以上政策待遇,全职工作的人才可享受入住最高100平方米人才住房免租3年,或参照企业“三高”人才标准享受其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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