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广州市企业研究开发机构、企业研究院获得认定及立项支持后(事前立项项目验收通过后),均须在依托建设单位明显位置展示证书、张挂牌匾,并将作为后续跟踪检查的重要内容。现就证书与牌匾制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牌匾
(一)我委不统一制作牌匾,由各依托单位按照标准规格自行制作或委托其他机构制作。
(二)牌匾模板见附件,规格如下:
1、尺寸:60×40厘米;
2、材质:不锈钢钛金板;
3、板面要求:牌匾板面显著位置设广州市企业研究开发机构或企业研究院,落款为认定年度和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4、文字内容,例:广州市(二号字,黑体,黑色)企业研究开发机构(一号字,黑体,黑色),认定年度(三号字,黑体,蓝色),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三号字,黑体,蓝色)。具体见附件。
5、制作时请注意校对认定年度。
二、证书
(一)证书由我委委托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统一制作。各依托单位于3月30日前登记,待制作后免费领取。
(二)登记与领取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孝廉
联系电话:020-83491766,83582598
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广州市企业研究开发机构、企业研究院获得认定及立项支持后(事前立项项目验收通过后),均须在依托建设单位明显位置展示证书、张挂牌匾,并将作为后续跟踪检查的重要内容。现就证书与牌匾制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牌匾
(一)我委不统一制作牌匾,由各依托单位按照标准规格自行制作或委托其他机构制作。
(二)牌匾模板见附件,规格如下:
1、尺寸:60×40厘米;
2、材质:不锈钢钛金板;
3、板面要求:牌匾板面显著位置设广州市企业研究开发机构或企业研究院,落款为认定年度和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4、文字内容,例:广州市(二号字,黑体,黑色)企业研究开发机构(一号字,黑体,黑色),认定年度(三号字,黑体,蓝色),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三号字,黑体,蓝色)。具体见附件。
5、制作时请注意校对认定年度。
二、证书
(一)证书由我委委托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统一制作。各依托单位于3月30日前登记,待制作后免费领取。
(二)登记与领取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孝廉
联系电话:020-83491766,83582598
联系地址: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越秀区下塘西路37号)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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