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遴选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022-06-09 14:12
来源: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遴选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一、总则

  广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是指长期专注于制造业细分行业产品研发和生产,具备较好的创新基础条件和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生产技术或工艺达到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单项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或国内行业前列的制造业企业或工业产品。

  广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包括广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广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
 

  二、遴选条件

  (一)广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的申报单位应当在广东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业产品研发、设计和生产制造能力的制造业企业。

  (二)申报单位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坚持专业化发展。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企业瞄准的特定细分产品市场,从事相关细分产品制造领域的时间达到5年及以上,属于新产品的应达到3年及以上。

  本项所指新产品,是指企业近3年研发上市且无法归入国家统计局《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的产品。

  2.市场份额全球领先。在相关细分产品市场中,拥有较高的市场地位和市场份额,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前3位或者全球前5位。

  产品类别原则上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8位或10位代码分类,难以准确归入的应符合行业普遍认可的惯例。

  3.持续创新能力强。重视研发投入,年度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3%以上;设立了研发机构且作用发挥良好,企业生产技术和工艺达到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拥有两项以上有效发明专利,主导或参与制定相关细分产品制造领域技术标准。具备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的优先考虑。

  4.质量效益高。产品质量精良,关键技术参数性能指标处于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重视实施国际化经营和品牌战略,全球市场拓展取得良好成效。经营业绩优秀,盈利能力超过所属细分行业的平均水平。

  5.主营业务收入4亿元以上。经工业和信息化部遴选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受此限制。

  6.具有健全的财务、知识产权、技术标准、质量保证和安全生产等管理制度,近三年无环境、质量、安全违法记录,企业申请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三)申报单位依据自身条件可选择申报广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申报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的,申报产品的销售收入须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70%以上;申报单项冠军产品的,一次只能申报一个产品。

  (四)重点支持从事符合工业强基工程重点方向,制造业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和元器件、专用高端产品研发生产等;或从事制造强国战略重点领域技术路线图中有关产品研发生产;或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制造业单项冠军重点领域的制造业企业和产品。
 

  三、支持措施

  (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建立广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库(以下简称省单项冠军企业库),将获得广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称号的企业纳入省单项冠军企业库管理,并授予证书和牌匾,予以重点支持发展。

  (二)对获得广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称号的企业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并对获得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称号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鼓励各地市对获得广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称号的企业给予奖励。

  (三)对获得广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称号的企业,纳入省级“企业直通车”服务企业范围。

  (四)省政府相关部门及各地级以上市政府根据职责和有关规定,对纳入省单项冠军企业库的企业,在产业促进、产业空间、工业投资、技术改造、技术创新、金融服务、土地和人才保障、承担国家重大专项等领域予以重点支持。

  (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和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应当加强广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工作宣传推广,组织广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总结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通过编写案例集、组织成果展示和交流会等方式进行示范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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