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要求
申报揭榜制重大科技项目必须是根据《关于征集揭榜制重大科技项目需求的通知》(揭科函[2022]26号)征集遴选出的,通过《关于对揭阳市2022年揭榜制重大科技项目需求张榜的通知》(揭科函〔2022〕30号)向社会公开张榜,由一家企业牵头多家(合计3家或3家以上)企业联合提出的产业链关键技术需求项目。需求方与揭榜方就技术合作事宜及解决方案达成合作意向并签订合作协议后,联合开展项目申报。合作方之间须签订相应的合同或协议,且知识产权归属清晰,权利义务明确。同时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需求方要求
1.需求方必须是在揭阳市行政辖区内依法注册和纳税、纳入揭阳市属地统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运行管理规范,具备一定研发能力,2020、2021两年度平均纳税额须在300万元以上(按联合提出技术需求的所有企业累计)。
2.需求方牵头企业必须是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同时必须是纳入统计部门联网直报的“四上”企业(包括: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或省级农业龙头企业。
3.需求内容应聚焦我市战略性产业集群的产业链关键技术,能够推动我市战略性产业集群创新发展,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申报时须提供查新报告。
4.需求方须有能力保障揭榜制项目的科研投入,能够提供项目研发实施的支持和配套条件,在项目攻关成功后能率先在本地推广应用。
5.项目研发总投入不得低于1000万元;项目验收时须申请发明专利8件及以上,实施期内(2-3年)须新增5000万元及以上的销售收入,实现税收300万元及以上。
6.项目必须有明显的示范性,结题验收时应满足下列二个条件之一:
(1)获得省级以上奖励。
(2)获得省级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立项。
(二)揭榜方要求
揭榜方要求为省内外有研究开发能力的高校、科研机构或其组织的联合体(关联交易方除外),优先支持具有良好科研业绩的单位和团队。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
1.有较强的研发实力、科研条件和稳定的人员队伍,有能力完成张榜任务。
2.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科研诚信,近3年内无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3.能对张榜项目需求提出可行方案,与需求方联合实施项目。
二、支持强度
本专题采用竞争性原则,每项支持300万元。
三、申报截止时间
2022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