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范围
(一)技术领域
本年度STS计划—东莞专项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五大领域开展,具体方向为机器视觉、工业软件、新一代显示技术、生物医药、声学产业、集成电路、新能源材料和无人技术。
(二)科技需求填报原则
1.具有强烈产业目的性。科技需求应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补充完善我市现有相关产业链,推动我市相关产业升级。
2.具有较强技术创新性。科技需求应填补我市现有创新链空白或提升现有创新链技术水平;优先支持符合东莞产业发展重点领域且已经获得国家、中国科学院、省重点研发项目立项资助,需要继续开展后续研究或成果转化推广并在东莞落地转化的项目。
3.具有明确绩效目标。科技及成果需求须突出成果转化运用及产业化,须明确技术及产业化指标参数、实施时间(不超过三年)、产权归属、资金投入及对中国科学院合作单位的条件要求等内容。科技需求实施完成后须有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产业有明显带动作用。
(三)填报单位要求
1.填报单位必须是科技型企业,在东莞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填报单位具有一定的产业化能力,上年度销售收入须达到5000万元以上。
二、填报截止时间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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