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科技部
1、《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8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请各推荐单位于2018年5月18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函(纸质,一式2份)、推荐项目清单(纸质,一式2份)寄送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2、《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八批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流程及时间:各园区申报单位通过所在地人民政府向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并经省级人民政府审定后,于2018年5月31日前将签字盖章后的申报材料(见附件2、3、4)一式20份(其中3份为原件)寄送至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园区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申报园区进行实地考察、视频答辩,按照总分对申报园区进行排名,择优认定,并由科技部发文正式批准。
3、近日,财政部和农业部发出通知,今年中央财政将安排50亿元,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对认定和创建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给予适当支持。这一支持政策,使农业现代产业园更加引人关注。
二、广东省各市科技政策
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补充通知》, 将参与2018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并计划享受2017年研发费用优惠的企业提交评价表时间延长至2018年5月31日。2018年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在原有3批次公示基础上,增加4批次公示,公示时间分别为4月9日、4月23日、5月7日、5月21日。各评价工作机构应于各批次截止日期前,将审查通过的企业在科技型中小企业系统提交公示。
2、珠海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一)《关于征集2018年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专项项目库的通知》
申报方向:4K产业链关键技术研发;4K产业相关平台建设。
申报方式及时间:纸质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书、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书面材料一式5份) 连同申报材料电子版于2018年4月8日前报送至珠海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信息化科,逾期不予受理。
(二)《关于组织申报第三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的通知》
申请类别:单项冠军企业;单项冠军产品。
申报时间:有意申报的企业根据省经信委通知要求,于4月27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市政府大院5号楼213室。
(三)《关于征集2018年度珠海市产业核心和关键技术攻关项目的通知》
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技术领域:人工智能和智能制造、海洋工程装备、航空航天装备、环保交通装备、新能源与新材料、高端电子信息、软件与集成电路、智能家电电气、生物技术、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打印设备与3D打印等。
申请时间:申请人于2018年4月13日前,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递交到市科工信局高新技术产业科。
3、汕头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启动汕头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网上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要求:
申报条件
申报工程中心应具备的条件,请在汕头市科学技术局网站政策法规栏中查阅《汕头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汕府科〔2016〕158号)。
工程中心名称
工程中心统一命名格式:汕头市+研究领域或方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申报形式及时间
并采取网上申报形式进行,常年接受申报,分批评审认定。
4、韶关市科学技术局、韶关市知识产权局、韶关市地震局
《关于印发《韶关市〈推动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扶持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奖励标准
(1)对依托企业组建并获得科技部门批准的各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市财政分别按市级、省级、国家级给予10万元、2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2)对企业设立并经省科技厅认定的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市财政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奖补;
(3)对企业设立并经省科技厅认定的企业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市财政一次性给予100万元的奖补;
(4)对企业设立并经省科技厅认定的院士工作站,市财政一次性给予100万元的奖补;
(5)对企业设立并经省科技厅认定的企业研究院,市财政一次性给予200万元的奖补;
(6)对依托企业建设并经省级以上科技部门认定的省级企业重点实验室、国家级企业重点实验室,市财政分别给予300万元、8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5、梅州市科学技术局梅州市知识产权局
《梅州市2018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优惠政策
(1)给予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副高职称以上人才每年6万元生活补贴,服务满5年后给予25万元购房补贴。
(2)给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每年4万元生活补贴,服务满5年后给予20万元购房补贴。
(3)给予其他急需紧缺人才每年3万元生活补贴,服务满5年后给予15万元购房补贴。
(4)生活补贴享受期最长为5年。
(5)对于引进人才在社会保障、户籍、就医、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政策咨询和便利服务。
报名要求
应聘者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
6、湛江市科学技术局
(一)《关于申报2017年度湛江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后补助资金的通知》
补贴对象
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
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装订成册,一式四份连同电子版申请表于4月27日前交县(市、区)科技部门。
补贴标准
市级众创空间资助:凡获市级众创空间认定的,给予一次性资助10万元(已获得市级财政科技资金扶持的不再重复资助)。
市级众创空间升级资助:支持符合条件的市级众创空间申报省级、国家级众创空间。被认定为省级众创空间的,给予一次性资助资金20万元;被认定为国家级众创空间的,给予一次性资助资金50万元。
7、湛江市知识产权局
(一)《关于申报2017年湛江市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场地租金补贴的通知》
申报对象
入驻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在孵企业,在孵企业须符合《湛江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湛科〔2015〕30号)第十五条的规定。
补助标准及期限
(一)补助标准按照《湛江市科技局湛江市财政局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后补助试行办法》(湛科〔2015〕141号)第六条规定执行。
(二)补助期限为2017年1-12月
(二)《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的通知》
申报条件
(1)申请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应符合《湛江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
(2)申请认定的众创空间应符合《湛江市科技局关于湛江市众创空间扶持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
(3)申报市级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必须在广东孵化在线育成平台(http://register.gdfhq.org)登记备案。
申报时间
请各申报单位按照要求认真组织材料,将申请材料报所属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汇总后,于2018年4月27日前一式五份报送湛江市科技局高新科,并将申报书电子文档发邮箱。
8、潮州市科学技术局潮州市知识产权局
(一)《潮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2018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后补助的通知》
补助范围
2017年度获得地级以上市新增孵化面积补助的孵化器、众创空间,省财政再按照珠三角地区不超过市级补助额的50%,粤东西北地区不超过市级补助额的100%给予后补助,每家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已经享受省财政新增孵化面积补助的孵化场地,不得重复申请补助。
时间安排
(1)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2018年3月18日>4月17日17:00;
(2)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时间:2018年4月18日>20日17:00;
(3)纸质材料报送时间:请于2018年4月27日前,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将汇总表(附件1)及所有材料(一式3份)送至市科技局综合计划科。
(二)《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潮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管理办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公告》,
社会各界人士和有关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并于2018年4月12日前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修改意见反馈我局产学研结合科。对新认定的企业类工程中心,择优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奖励性后补助。
9、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做好2018年东莞市 申报备案工作的通知》
备案对象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拟申报2018年 的居民企业(含重新认定企业)。
时间安排
2018年 申报备案需于6月15日前完成。4月30日前完成备案的企业原则上推荐申报第一批 ,6月15日前完成备案的企业原则上推荐申报第二批 。
三、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七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适当推迟申报时限,请各申报企业按要求最迟于4月4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电子版申报材料(一式一份)送各区工信主管部门。
四、其他
1、《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顺德区智能制造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申报受理和截止时间:
(1)项目审批及绩效管理信息化管理系统申报截止时间:2018年4月27日17点。
(2)纸质材料申报截止时间:2018年5月7日。
2、《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8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项目库申报指南的通知》
请符合支持对象、条件和标准的企业积极申报报,并于2018年4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到广州南沙开发区投资贸易促进局外经贸处。最高奖励1亿元。
3、《广州市加快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若干规定(试行)》
最高支持是:支持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机构(GLP)、药物(含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GCP)、有特殊专业要求的临床研究医院、生物医药产业中试及生产平台等重要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建设,补助额度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单个项目不超过1000万元。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4、《关于做好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落户备案登记的通知》
直接股权投资的方式最高给予 3000 万元、占股比例不超过 20%、年限不超过 10 年的扶持。
5、《关于申领 2017 年度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专利数量排名靠前单位奖励的通知》
根据《广州开发区 黄埔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 开管办〔2016〕30 号),我局组织开展了 2017 年度专利数量排 名靠前单位的认定工作,确定了 2017 年度我区专利数量排名靠 前单位名单,现对单位给予奖励。请各相关单位于 2018 年 4 月 2 日 至 4 月 10 日 (6 个 工 作 日 ) 登录区政策兑现网站 http://zcdx.gdd.gov.cn/申请办理,并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广 州开发区政策兑现窗口提交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020-87564834
服务热线:020-38459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