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引导和扶持我市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与发展,为科技创新提供平台支撑,现开展2023年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23年9月左右。
二、支持奖励
补助资金给予20-200万之间不等的奖励。
三、申报要求
新型研发机构一般是指投资主体多元化,建设模式国际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管理制度现代化,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产学研协同创新的独立法人组织。新型研发机构须自主经营、独立核算、面向市场,在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创新创业与孵化育成、人才培养与团队引进等方面特色鲜明的组织或机构。申报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的单位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申报单位可以是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和企业法人组织或机构。
(二) 在肇庆注册和运营。注册地在肇庆,主要办公和科研场所设在肇庆,具有一定的资产规模和相对稳定的资金来源,注册后运营半年以上(原则上为2022年3月1日之前注册成立)。
(三)上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支出占年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20%。
(四) 在职研发人员占在职员工总数比例不低于30%,总的研发人员不少于5人。
(五) 具备进行研究、开发和试验所需的科研仪器、设备和固定场地。办公和科研场所不少于300平方米;拥有必要的测试、分析和工艺设备,且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200万元;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六) 管理制度健全。具有现代的管理体制,拥有明确的人事、薪酬、行政和经费等内部管理制度。
(七) 运行机制高效。包括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市场化的决策机制、高效率的成果转化机制等。
(八) 引人机制灵活。包括市场化的薪酬机制、企业化的收益分配机制、开放型的引人和用人机制等。
(九) 业务发展方向明确,符合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需求,以研发活动为主,具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清晰的发展战略。
(十)申报人和申报单位信用记录良好,无违背科研伦理道德。
四、申报流程
(一)注册。新型研发机构申报单位按照要求组织材料并及时登陆“肇庆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xm.gdstc.gd.gov.cn/login/zq)进行网上申请信息填写及上传附件材料。未在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内注册过的单位需先在平台注册获取用户名和密码,已注册的单位账号不变。
(二)申报。申报人通过登陆肇庆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进行申报,网络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具体填报路径为:登陆系统→申报管理→填写申报书→新增项目申请→肇庆市新型研发机构专项→2022年度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经单位管理员审阅提交,在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提交后,经科室审核通过后打印书面申报书一式1份(含通过系统上传的所有附件)送交所属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由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汇总审核后统一交我局产学研结合与平台建设科。
(三)审核。县级科技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申报单位提交的运营情况、材料的真实性和规范性进行形式审查,并提出意见。
五、附件材料相关要求
(一)提供机构简介。
(二)提供单位人员在职、学历等情况的证明。常驻人员如为全职人员的,应提供全职劳动合同;常驻人员如为共建单位派出的,应提供共建单位及其本人同意每年在申报单位工作不少于183天的工作协议。
(三)提供单价万元以上的科研仪器设备、基础软件、系统软件佐证材料,指纳入单位资产管理并直接服务于各类科技活动的自有仪器和设备(含配套附件及软件)(以设备购置发票/赠与或固定资产投资佐证等客观佐证为准)。
(四)提供科研场所面积佐证材料,指专门用于开展研究开发活动的场所和用房面积,包括自有产权及租借场所面积。须提供场地产权佐证资料/租赁合同/授权使用协议等客观佐证材料。
(五)提供申报单位的管理制度指人才引培、薪酬激励、成果转化、科研项目管理、研发经费核算等主要制度文件。
(六)本年度申报市级新型研发机构需提供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见附件1)、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登陆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以上材料请在系统上传至附件中。
(//m.auto-fm.com/)成立13年来,致力于提供 、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省市工程中心认定、省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省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省市重点实验室认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专利软著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认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创新创业大赛、专利奖、科学技术奖、科技成果评价、科技成果转化等服务。关注【科小泰】公众号,及时获取最新科技项目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