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推荐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创新〔2020〕942号)要求,为做好2020年我市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推荐工作,请积极组织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优先推荐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省)制造业创新中心成员单位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并于10月26日前将推荐函、企业名单、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光盘一份报送我局(技术改造与创新科),电子版请发送至2808821@huizhou.gov.cn 。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推荐工作的通知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0月14日
附件:粤工信创新函[2020]942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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