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部署,现组织开展受理2016年江门市级科技金融扶持资金贷款贴息项目备案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申请要求
(一)备案申请单位:是指在江门市核准登记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贴息的贷款项目:是指为开展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孵化器建设等活动而使用的科技支行或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的科技贷款,特别是为实现上述目的采用专利权(主指发明专利)质押而形成的科技贷款。
(三)备案申请采取网上申报与报送纸质材料的形式进行。项目申报人须通过江门市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网站http://pro.jmsc.gd.cn)注册用户名和提交申报资料,并将纸质材料上报。
(四)网上申报书需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申报人下载申报书PDF文件进行打印方才有效。纸质申报书中企业法人要亲笔签名,申报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五)备案类别说明。备案分常规贷款项目和专利权质押贷款项目两个分类,可单选或双选。选择专利权质押贷款项目时,需在《贷款项目贴息备案申请表》内填写申请专利质押情况。
具体要求详见《2016年江门市级科技金融扶持资金贷款项目贴息备案申报指南》(见附件)。
二、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独立分装),交辖区科技主管部门初审。
(二)初审合格后,由辖区科技主管部门在5个工作日将备案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及项目汇总表推荐报送我局高新技术科。
三、备案日期
企业项目申报材料的网上受理截止日期为2016年4月25日17时,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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