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桂街道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办法》制定的背景目的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若干政策措施》(粤金监〔2019〕58号)、《顺德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支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顺德区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顺府办发〔2020〕3号)等文件的精神,结合街道实际,切实解决容桂街道辖区内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发展难问题,扶持一批符合街道产业发展导向的中小微企业发展,形成企业发展梯队,培育一批行业领军企业、资本市场上市企业和品牌企业,推动街道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设立“容桂街道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专项资金由担保风险准备金、担保费补贴资金和应急转贷资金等扶持细项组成。
二、《办法》主要特点
(一)充分体现普惠性。以解决容桂街道辖区内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发展难问题出发,切实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增强企业可获得感,体现了普惠性。
(二)标准明确,设置科学。根据省、市、区的文件精神,结合容桂街道办实际,科学设置扶持对象的认定条件和程序。
(三)扶持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对容桂街道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大力扶持,通过实施融资费用补贴的方式解决企业的需求和困难,以促进容桂企业的高质量发展。同时实行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明确各方职责,规范资金的正常运行和监督管理。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为7章、21条。
第一章:总则。明确该办法的制定目的、政策依据、统筹部门、职责分工以及容桂街道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的构成。
第二章:扶持对象与条件。扶持对象应该符合的基本条件。
第三章:担保风险准备金运作管理。符合纳入担保风险准备金条件的企业提出申请所需要提供的资料和申请程序,以及担保风险准备金的规模和运作管理。
第四章:担保费补贴。担保费补贴资金的资金规模、补贴标准以及符合担保费补贴条件的企业申请担保费补贴应该提交的资料。
第五章:应急转贷资金。应急转贷资金的资金规模和适用政策。
第六章:专项资金监督检查。明确专项资金运作管理过程中各方的责任和监督。
第七章:附则。
四、《办法》的扶持条件如何设置
扶持对象的设置以成立一年以上,在容桂街道辖区内登记注册并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为基本条件,根据省、市、区各级文件精神,重点支持辖区内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市“专精特新”企业,拥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商标、版权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取得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证的企业,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小升规”重点培育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入驻村改项目的中小企业,电子信息企业等优先扶持企业以及符合容桂街道产业发展导向等的其他企业。
五、《办法》中对担保费的补贴标准
由区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增信并取得贷款的容桂企业,按担保金额的1.5%以内进行担保费补贴。单个企业当年可获得的担保费补贴最高不超过15万元。
六、关于《办法》中涉及的专项资金和担保费补贴的申请事项
根据《办法》的要求,提交申报材料以每年由街道经发办发布的申报通知为准。
顺德区委区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