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区科创企业开设FT账户试点工作,为区内科创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跨境金融服务,助力科创企业更好融入“双循环”发展格局,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跨境金融相关业务规定,特制定了“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可开设FT账户科创企业清单”。
本办法所称的“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可开设FT账户科创企业清单”企业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工商注册地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广东省科技厅已公示的科创企业,包括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认证须在有效期内。
(三)未被列入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企业重点监管清单,货物贸易分类为B/C类。
(四)如若企业开户后,发现不再符合上述条件的,应主动联系合作银行,业务结清后三个月内注销FT账户。
现公布“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可开设FT账户科创企业清单”,共3422家企业,清单按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顺序排列,自2021年1月15日起实施。本通知仅适用于辖区内注册企业申请开设FT账户,不作为其它用途。
广州开发区金融工作局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局 广州开发区科技创新局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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