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社会民生领域科技创新,助力我市社会民生科技高质量发展,现组织开展2023年(第二批)东莞市社会发展科技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1.网上申报开始时间:2023年4月20日;
2.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截止时间:5月19日下午17:00;
3.市科技局网上审核截止时间:5月31日下午17:00。
二、申报对象
1.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
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在东莞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医疗卫生单位,在莞高校,或者是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机构。
2.高水平医院建设专项
项目申报单位应获批创建东莞市高水平医院建设项目的医疗机构(东莞市人民医院和东莞市中医院)。
三、资助标准
(一)重点项目。8万元/项。
(二)重点项目—高水平医院建设专项。项目经费来源于承担单位自筹。
(三)面上项目。不设资助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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