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落实《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工信〔2022〕215号),引导促进东莞市储能装备制造业企业加大技术创新研发投入,现开展《东莞市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储能专目)》编制工作。现面向全市征集目录产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请相关储能装备制造业企业于6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胶装成册,报送所在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二、征集方向
新型储能系统生产制造各环节用到的装备产品,包括以电化学储能为重点的新型储能系统以及其中的锂电池、EMS、BMS、PCS等相关子系统生产制造过程中用到的相关重点技术装备项目。
三、填报要求
请相关储能装备制造业企业按要求认真填写《东莞市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储能专目)情况表》,并将附件2及相关证明附件装订成册。具体如下:
(一)申报企业在东莞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
(二)申报产品已实现销售或处于研制阶段,拥有至少一件已授权或进入实审阶段的发明专利。
(三)申报产品有对应的国家、行业、团体或企业标准文档(企业标准需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开)。
(四)申报产品的自主化率(即装备产品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采购国产化的设备及部件价值量占整套装备价值量的比例,计算公式=(整套装备价值-采购进口部件价值)/整套装备价值)必须达到70%以上。
(五)请将申报材料胶装成册,并在材料封面、侧面加盖填报单位公章。
(六)请在所有佐证材料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填报单位公章。
(七)已列入《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1年版)》、《东莞市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2年版)》的装备产品,应在申报时说明。
(八)已经获得过广东省及东莞市首台(套)专项资金奖励的装备产品不予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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